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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将在限购区域实行区域差别化

发布时间: 2017-05-04 19:00:27

来源: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

分类: 其他楼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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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以下信息来源“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”,由楼盘网于2017-05-04 19:00:27整理提供】

兰州市开始实行区域差别化公积金贷款政策

在限购区域购买房屋首套房首付提至30%,二套房提至40%

相关新闻:首套房及二套房认定规则

每日甘肃网5月3日讯 (兰州晨报首席记者邱瑾玉)根据兰州市新一轮房屋调控政策规定,城关区、七里河区和安宁区实行住房区域性限购。据此,5月2日,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,在限购区域实行区域差别化公积金贷款政策。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于5月1日正式实行,值得注意的是,之前已录入中心系统但未发放贷款的,仍按原有政策执行。据了解,此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,并没有涉及单笔贷款最高限额,仍然执行已婚家庭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,单身职工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的额度上限。

此次区域差别化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后,缴存职工家庭在兰州市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住房的,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20%提高至不低于30%;在兰州市非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住房的,首付款比例仍按不低于20%的政策执行。兰州市户籍的缴存职工家庭已有一套住房,为改善居住条件在兰州市限购区域购买第二套住房的,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20%提高至不低于40%;兰州市户籍及非兰州市户籍的缴存职工家庭已有一套住房,为改善居住条件在兰州市非限购区域购买第二套住房的,首付款比例仍按不低于20%的政策执行。其中,首套房及二套房的认定仍按《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程》(兰住金〔2017〕10号)的规定执行。

(每日甘肃网-兰州晨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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